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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上半年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四医院引进人才20人公告

2020-07-10 17:02 医疗卫生人才网 来源:2020年上半年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四医院2020年上半年引进人才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1〕6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规定,结合我院发展建设目标及人才培养实际需求,经医院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详见http://www.hlj5hos.com/“医院概况”。

  二、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

  三、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四、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遵守《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章程》;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不得应聘。

  2.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3.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实践技能及业务能力等条件,原则上要求本科、硕士、博士所学专业一致或相关;

  4.本科及硕士研究生应聘人员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并获学士学位且毕业院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博士学历为全日制统招研究生。港澳台地区和国外毕业院校,必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高层次人才年龄原则上在45(含)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以公告发布时间为界);

  6.应聘人员须具备报名岗位所需求的学历和学位;

  7.应聘人员须服从医院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五、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计划

  (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20日至29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陆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四医院网站(http://www.hlj5hos.com/),下载并填写《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四医院2020年上半年引进人才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各项信息务必填写完整、准确,照片须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

  以“附件”形式提交下列材料的扫描件,图片格式为jpg或gif,单张图片大小不超过500k:

  (1)本人二代身份证、各时期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2)《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高考录取三联单)复印件(可在学校档案馆、招生或教务部门查询,仅复印本人所在页即可),必须复印完整清晰并加盖公章。

  (3)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参加应聘的证明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4)能反映本人业绩水平的证明材料。

  (5)应聘人员将《报名表》和“附件”发至报名邮箱。邮件标题格式为:岗位代码-本人姓名-所学专业。每个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考生须对提交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请应聘人员填写有效联系方式,确保联系畅通。

  3.报名邮箱:zyydxfs@163.com

  (三)查询审查结果

  2020年8月4日可随时关注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四)现场确认

  1.时间地点:

  (1)现场确认时间:2020年8月5日8:30-11:30 13:30-16:30

  (2)现场确认地点: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四医院11楼大会议室。

  2.应聘人员需携带材料:

  考生持核算检测阴性结果进行现场确认。

  (1)《报名表》1份(信息确认无误,本人签字);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粘于报名表背面);

  (3)本科、硕士、博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报到证、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高考录取三联单)复印件1份(可在学校档案馆、招生或教务部门查询,仅复印本人所在页即可),必须复印完整清晰并加盖公章;

  (6)有工作单位的应聘者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1份(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7)其他能证明本人业绩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现场确认核查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相关证明原件及其他材料存档备查,不予退还;

  4.未按期参加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视为放弃考试资格;材料不全的应聘人员,不予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通过者,方可参加考试。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

  5.应聘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特殊岗位、高层次人才或急需、短缺专业的招聘,经学校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岗位计划调整在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四医院(http://www.hlj5hos.com/)进行公示。

(编辑:wuq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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